1、招生对象
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住址在友谊路以西,海龙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禹王北街(北外环路),以及电力小区、镜湖小区、医院小区、南营村、北营村。
3、报名所需材料
(一)城区片内学生:
1.户籍(住址)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须提供无房证明),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注意: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2.提供材料:(前两项均查原件、留复印件)
(1)户口本;(2)房产证;(3)接种防疫证。
(二) 批次:片内有房产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已入住)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前4项均查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提供:(1)户籍所在地户口本;(2)房产证;(3)居住证(本区不需要);(4)劳动用工合同附社保卡、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1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等就业证明;(5)接种防疫证。
(三)第二批次:户口不在城区但已在片区内购房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入住了的居民子女
报名提供材料:(1)户籍所在地户口本;(2)房产证明(附交水电费的收据);(3)居住证(本区不用)(4)接种防疫证。(前3项审原件、留复印件)
(四)第三批次:房产在片区内已入住,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提供材料:(1)户籍所在地户口本;(2)购房合同及交款收据(附交水电费的收据);(3)居住证(本区的不提供);(4)接种防疫证。(前3项审原件、留复印件)
(五)第四批次:无片区内户口和房产,但具备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
提供材料:(1)户籍所在地户口本;(2)居住证(本区的不提供);(3)劳动用工合同附社保卡、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1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1年以上);(4)接种防疫证。(前3项审原件只留复印件)
(注意事项:报名材料用塑料档案袋装好,外面写清孩子姓名和袋内所装材料,以备到教育局审查。请家长仔细阅读以上内容,以免因材料提供不足而耽误报名时间!)
4、报名时间、方式、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13日进行网络预约报名;报名登录地址链接:ht.standopen.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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